启用新式标点符号100周年

说起标点符号,相信每个人都不会陌生。那么您知道标点符号是怎么诞生的吗?100年前,1920年的2月2日,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诞生。
标点符号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性质和作用的书写符号。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在文章里加入“句读〈jù dòu〉符号”:句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当前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这样就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例如清代诗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另一说我是客,不是我)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
古代中文无通用的标点符号,到了19世纪开始使用“。”作为断句。实际上,中国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标点符号,可以从20世纪以来的考古文物中见到,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
在古人的记载中,《宋史·何基传》称赞何基:“凡所读书,无不加标点。义显自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其实,远在甲骨文、青铜器铭文时代,中国就已有一种颇为奇特的标点符号萌芽了。汉代表示断句的符号是“、”和“。”。“、”用来表示较小的停顿,“。”表示较大的停顿。
宋刻本也有仿照校书式印上圈点的,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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