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一、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自此,12月4日开始被称为“国家宪法日”,也称“12.4”国家宪法日。
我国之所以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公布实施的。
二、 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
三、宪法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参加国庆5周年游行的队伍抬着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
四、 历年宪法日的主题
五、从出生到年老,宪法和我们的关系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作为法律秩序中的最高规范,宪法是社会整合的基本依托,是凝聚社会力量的坚实载体。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能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最根本的秩序保障与制度规范,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来源: 人民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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